第一节 什么是民间文学
“民间文学”既是一个学科或学术话语意义上的名称,也指这个学科研究的对象。“民间”包含二义:一是生活于底层社会空间的“民众”;二是“民众的生活领域及精神世界”。民间不是由文人建构的虚拟空间,而是一个永远存在的社会实体。由民间滋生的民间文学是一种完全独立的文学,对此,钟敬文先生有比较明确的阐述。他说:“艺术学主要是从专业作家作品中抽象出一般的理论,但我觉得从一个民族文化的整体来看,专业作家作品终究只占一部分,而一个民族的文学是全民族上、中、下层文学的综合体。具体一点讲,中华民族除了上层文学或精英文学外,还有别的文学,如有大量的通俗文学,即城市市民享用的一种文学。此外,中国是一个古老的农业国家,所以在上层文学和通俗文学之外,还有一种被更广泛地创作和传播的文学,即农民文学、口头文学。这三层文学都是中华民族的文学财富。”[1]尽管民间文学处于文学的“下层”,但与所谓的上层文学绝不是从属关系。
民间文学是和作家文学并行的一种文学,但两者的呈现方式并不完全一致。作家文学等于文学作品,而民间文学不是文学作品。在民间文学演进的过程中,它和作家文学的确构成了互动的关系,而且各自的研究方法也在相互影响和借鉴,但两者的异质性非常明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