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为参与三国干涉还辽的国家之一,德国在甲午战争后也一直在谋求最大的在华利益,而且是第一个获得“酬劳”的国家。当辽东半岛的归还尚未就绪的时候,德国驻华公使绅珂就于1895年9月奉命向总理衙门提出德国的要求,称德国到目前为止,尚未在中国拥有租界,因此他希望中国同意德国在天津、汉口两地开辟专管租界,以扩展德国在当地的商务。与此同时,德国外交大臣马沙尔也向中国驻德公使许景澄提交“租界节略”,称中国通商口岸之有英租界,或间有法租界,已多年,而在中国之德国商人,因无本国租界,不免散居他国租界内,几作英、法寓客,事多不便。鉴于中德之间的商业往来日趋增多,不便之处也越来越明显,所以德国商业界希望由政府出面,与中国政府协调此事,在中国相宜口岸建立自己的租界。
为了感激德国在干涉还辽中的帮助,总理衙门迅即同意了德国开辟租界的要求。1895年10月3日,中德双方签订《汉口租界合同》,中国同意德国在汉口永久设立租界,租界面积共600亩,由德国政府无偿获得。租界以内华人不得居住,德国驻汉口领事为租界区域内的主要行政官吏。10月30日,中德双方又签订《天津租界合同》,中方同意德国在天津永久设立租界,面积约1034亩。租界区域的土地由德国政府出价收购,凡中国人在划定的租界内享有土地所有权而不愿出卖者,由中国政府负责以强迫手段执行。对于租界内行政管理权的归属问题,该条约没有如汉口租界那样明确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