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深化教师教育改革,提高教师业务水平
教师队伍建设是政府、学校和社会共同要承担的职责,政府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制定者和实施者,社会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推动者,而各级各类学校是教师队伍建设的具体执行者。由于教师队伍建设既有管理层面的,也有专业发展层面的,在专业发展层面,可以从教师职业培养、入职教育和职后培训来实现。教师专业发展对于保障教师质量至关重要,为此,在教师队伍建设中,必须深化教师教育改革,以提高《教育规划纲要》所说的“教师业务水平”。
《教育规划纲要》提出的“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”中包含“业务精湛”,而要达到“业务精湛”必须“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,做好培养培训规划,优化队伍结构,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。”《教育规划纲要》在“发展任务”中提出“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”的任务,过重课业负担严重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,甚至危害民族未来,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,但首要责任在学校,“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”,而环节的实施最终由教师来完成,于是《教育规划纲要》特别指出,“提高教师业务素质,改进教学方法,增强课堂教学效果,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。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。”《教育规划纲要》在“人才培养体制改革”中明确提出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”,而最终要通过教学创新才能实现,因此要“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,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创新教育教学方法,探索多种培养方式”。